中华文化源远流长,我国有很多传统的习俗都被传承了下来,具有浓厚的民族气息和时代底蕴。比如纯洁的贴春联、吃饺子,元宵节赏花灯、吃元宵,端午节赛龙舟、吃粽子,中秋节阖家团圆、吃月饼,再比如重阳节的插茱萸、饮菊花酒等等,这些传统的习俗都被很好的传承了下来,但是有好的习俗就不好的陋习,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,其中裹小脚就是一项被废掉的习俗。以前的女子,不论你出生在大户人家还是出生在农村,都要用一根长长的布条把脚裹起来,再掰断骨头,裹的像一朵莲花一样又小又尖,所以被人们叫做“三寸金莲”。
裹小脚又叫做缠足,是古代以及近代汉族女性的一种习俗,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女性为了让自己的脚踝以及脚掌更加纤细美观,但是那时只是极少数的人这样做,到了明末一直到清朝期间,这种缠足的行为开始大肆流行,渐渐地就成为了一种陋习。明清时代有学者认为,裹小脚这种陋习是起源于南北朝、唐朝,当时的妃子为了使自己的脚看起来更小更纤细,跳起舞来更加美观轻盈,所以就开始了缠足。到了宋代的时候,就开始火速的流行,甚至传到了民间,那个时候的人们认为,如果不缠足,就是嫁不出去的姑娘了。
那么缠足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?一共有三种说法,首先第一种是因为古代的女人一般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,无论是还没出嫁的姑娘还是已经嫁人的妇人,都要安分守己,遵守三从四德,所以要利用缠足来限制妇女,因为裹了小脚之后,女人会走不远也走不快。第二种说法是缠足是为了妇女可以更好地繁衍后代,缠足后的妇女脚的形状会出现变化,缠足后的妇女在走路的时候会用踵部走路,这样会使女性的腰髋部更加的发达健康,女性就成为了一样繁衍后代的生育工具。第三个原因是古代的文人都喜欢身材纤细的女人,他们认为缠足后的女人走起路来跳起舞来的时候,会更加的轻盈,有一种病态美。
在《又见平遥》里可以看到,那个年代大户人家在选妻的时候,如果脚的尺寸没有达到规定的大小,就不会被选中,足以看出在以前裹小脚有多么的盛行和重要。民国时的刘娘就是一位缠足的受害者,她当年就是因为自己拥有一对“三寸金莲”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,当时的社会就是以脚为美,脚越小的女人越好看。嫁人之后刘娘也过上了人人都羡慕的衣食无忧的生活,出门都是坐轿子,因为她根本就走不动路。而刘娘也曾经说过,她除了在春节的时候会小脚,其他时候都几乎不洗,她的脚也不能给别人看到,因为女人的脚是忠贞的表现,她的脚只能给她的丈夫看到。
我们现代人无法理解,为什么把一双好脚经过严缠密裹折磨成筋挛骨折的畸形小脚,却被称为“三寸金莲”,受到人们广泛赞美;男子为之颠倒,举世为之痴狂,丑陋不堪的小脚竟成为女性美最为重要的条件,甚至不是三寸金莲,女子就不成其为女子。
总之,通过缠足风俗形成原因及危害的叙述和分析,我们对这一陋习有了一些粗略的了解,这种陋习已成过去,可它却能给我们现代人以启示,使我们懂得了我们应该有健康、正确的审美意趣,不能盲从和跟风,同时,女人要独立、自爱、自尊,从而“缠足”这种陋习才不会重演。